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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測定紡織品的紫外防護系數(shù)發(fā)表時間:2021-05-08 14:23作者:儀工科技 ![]() ![]() 紡織品的紫外防護系數(shù) ![]() 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 , 紡織品, 抗紫外線性能 ![]() 背景 紡織物抗紫外線性能的評定方法通常采用分光光度計法。用紫外分光光度計作為輻射源,經(jīng)單色器色散后的光束照射試樣,用積分球收集透過織物的各個方向上的輻射通量,得到紫外線透射比。 本文利用 Thermo Fisher Evolution220 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和 ISA-220 積分球附件測出紡織物品的透射率,并依據(jù) GB/T 18830-2009《紡織品防紫外線性能的評定》計算出紫外線防護系數(shù)。ISA-220 積分球附件是在同類價格儀器中性能最為突出和優(yōu)秀的。它是一個由 60mm 直徑的 Spectralon (R) 球和10mm 硅光電二極管,以及專用的光學匯聚光學系統(tǒng)構成的組合,從而在每次測量的時候都能提供連續(xù)和準確的數(shù)據(jù)。采用了彈簧樣品夾設計,方便紡織布料的放置和取出。 實驗室儀器及測試環(huán)境 狹縫寬度:5 nm 測定方式:透過率 波長范圍:290-400 nm 結果 圖 1 3 個樣品的投射光譜圖 ![]() 2. 樣品防紫外線性能的評定根據(jù) GB/T18830-2009《紡織品防紫外線性能的評定》中的公式 1&2 計算出紫外線防護系數(shù)。 ![]() 表 2 紡織品樣品防紫外線結果 根據(jù) GB/T18830-2002 要求,對于勻質(zhì)材料以所測試樣中最低的 UPF 值作為該樣品的 UPF 值,次樣品最終 UPF 為 15,表示為 UPF < 50。 根據(jù) GB/T18830-2002 評定要求,當樣品 UPF > 30 且T(UVA)AV < 5% 時,可稱為“防紫外線產(chǎn)品”。因此該紡織品樣品不可以稱為防紫外線產(chǎn)品。 結論 ![]() 點個在看你最好看 聲明:此篇為儀工科技原創(chuàng)文章,轉載請標明出處鏈接:http://www.alumnicalendar.com/sys-nd/55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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